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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0.10型船用油水分离器出水中含油量测试报告
SL--0.10型船用油水分离器主要运用于内河和近海各类船舶舱底含油污水的处理,受滁州市琅琊风林船舶机械配件厂的委托,滁州市环境监测站于2002年12月05日对该厂的SL--0.10型船用油水分离器的油水分离性能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报告如下:
1.基本原理:SL--0.10型船用油水分离器是由壳体、粗粒化聚合元件、视窗及阀门等组成,粗粒化聚合体是由经过特殊处理的高分子超细纤维热粘而成,呈立体网状的均匀微孔结构。其油水分离的原理是利用油水的密度差进行上浮分离,即采用物理分离法处理含油污水。当含油污水进入分离器后,首先进入一级粗粒化聚结器,缓慢地通过滤芯的微孔,由于滤芯外层是聚丙烯纤维层,对油珠起吸附作用,内层为改性纤维层,对油珠起脱附作用,故可将水中的油汇集成大油珠迅速上浮至排油口。余水进入二级粗粒化器重复上述分离过程。由于二级粗粒化器的孔径比第一级小,密度大,因此可进一步将水中更微小的油珠充分捕捉,从而达到油水分离的目的。
2.技术参数:2.1.排水含油量15mg/L、2.2.处理水量 0.10/h、2.3.环境温度 -0-55、2.4.压力 1.25Kpa、2.5.适用的油 0#-20#柴油
3.取样地点:厂内自制测试装置,分别测试两种含油污水,第一种污水为0#柴油与水的1:3混合液;第二种污水为10#柴油与水1:3的混合液;测试装置连接SL-0.10型船用油水分离器。
4.取样位置:与测试装置相连接的SL-0.10型船用油水分离器的出水口。
5.采样频次:每一种含油污水从开始分离后20分钟、40分钟、60分钟间隔采样三次,两种经油水分离器分离后的水样共采6个样品。
6.检测项目:SL-0.10型船用油水分离器出水的石油类含量。每一种污水经油水分离后的平均含油量以三次采样的处理水量加权平均值计。 |
7.检测方法和方法检出限:石油类的检测方法与方法检出限如表1-1所示
| 检测项目 |
样品保存方法 |
分 析 方 法 |
方法检出限(mg/L) |
| 石油类 |
油份瓶采样 |
非分散红外法(GB/T16488-1996)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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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析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分析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如表1-2所示
| 序 号 |
分 析 仪 器 名 称 和 型 号 |
仪 器 编 号 |
| 1 |
OCMA-350型非分散红外测油仪 |
903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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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如表1-3所示
| 第一种含油污水 |
第二种含油污水 |
设计标准含油量(ppm) |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
(mg/L) |
| 序号 |
含油量(mg/L) |
处理水量(m/h) |
序号 |
含油量(mg/L) |
处理水量(m/h) |
| 1 |
3.62 |
0.10 |
1 |
2.94 |
0.10 |
<=15 |
不大于15 |
| 2 |
3.47 |
0.10 |
2 |
2.58 |
0.10 |
| 3 |
3.06 |
0.10 |
3 |
2.76 |
0.10 |
| 均值 |
3.38 |
0.10 |
均值 |
2.76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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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检测结果评价:由上述检出结果依据设计标准评价:
SL-0.10型船用油水分离器在处理含0#柴油的混合污水时,油水分离器出水中含油量的瞬时浓度最大值为3.62mg/L,最小值为3.06mg/L,平均值为3.38mg/L;在处理含10#柴油的混合污水时,油水分离器出水中含油量的瞬时浓度最大值为2.9mg/L,最小值为2.58mg/L,平均值为2.76mg/L;全都低于设计标准的含油量。如果分离器的出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552-83《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内河栏限值评价:两种污水经SL-0.10型船用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其出水的含油量瞬时浓度和平均浓度都符合排放标准的要求,不超标。
11.结论:经过对滁州市琅琊风林船舶机械配件厂生产的SL-0.10型船用油水分离器处理含0#和10#油混合污水结果的检测,其处理后排水中的含油量均值符合设计要求,同时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552-83《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内河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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